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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作业质量

伐区作业质量


冬运木材生产期间,各林业局严格按照《采伐规程》及《实施细则》进行生产作业,
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办法。一是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资源、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遵章作业,依法采伐;二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
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生产作业前,各林业局与场(所)长、承包户、油锯
手等相关人员逐级签订伐区生产责任状,以确保木材生产的作业质量;三是生产作业单位实行了
伐前公示制度。将作业小班责任人、承包人、作业地点、生产费用、采伐树种、数量等详细内容
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管护承包人和林场(所)职工群众的社会监督;四是严格执行伐区现地拔交
制度。严格按照伐区调查设计资料和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采伐人员严格按照挂号木及设计
规定的采伐方式、采伐强度进行采伐作业,合理控制小班采伐量,严格控制了越界、超量、半截
号和超强度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强事中监督检查力度。冬运一开始,市木材生产机械局把伐区作
业质量检查贯穿到木材生产作业的全过程当中,坚持深入到各个林业局的山场伐区,随时了解和
掌握生产情况,检查各项生产工作的落实进度,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萌芽问题;六是加强清林
工作的管理。严格做到随采随清,清林跟上采伐,清林质量必须达到林地更新的要求。各林业局
为了保证清林质量和进度,实行了承包户生产前缴纳清林抵押金制度,对清林质量不合格或清林
滞后的承包户,扣发一定的抵押金,并限期整改,促进了伐区作业质量的提升;七是加强采伐作
业质量验收管理,做到按证拨一号、采一号、集一号、清一号、净一号、验一号的一次净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