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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丫材利用
枝丫材利用
各林业局把枝丫材生产列入原木承包内容当中,按原木生产计划的比例同时下达枝
丫材生产计划。汤旺河、新青、乌马河、朗乡等林业局要求在枝丫材生产中,无论是在准备作业
割打集材道、装车场还是在采伐作业中砸倒的目的和非目的树种及风倒、风折等陈旧枝丫材,凡
长2米直径3公分以上的必须拣集下山,否则视为清林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