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竞价销售
木材竞价销售
由定价销售方式转变为竞价销售方式,由主观意识定价转变为“公开竞价、阳光销
售”。按照《木材竞价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木材竞价销售的通知》,经销局指导林业局
成立木材竞价销售领导小组,实行集体定价制度;设立竞价场所,每次竞价销售都提前3天,在
电视、报纸、伊林网上发布竞价公告,在木材科、贮木场、加工小区等处张贴竞价通知,明确材
树种、径级、等级、数量和竞价底价。协调各林业局组织纪检(监察)、公证处、审计、公安等
部门参加木材竞价,当场公布中标结果,当场签定订货合同。针对各林业局各自为战,相互压价
的情况,制定下发伊春林区木材最低保护价格,最低保护价格是木材销售的警戒线,不准低于最
低保护价格销售木材。对木材售价较低的林业局进行重点解剖、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
理。做到底价清楚合理,秩序规范严密,资料记录完整,监督检查到位。实现全市木材销售价格
步调一致、价格联动,形成各林业局争相比谁价格高的可喜局面。2007年,全市16个林业局共竞
价97次,当场签定木材销售合同471份,竞价销售的价格比底价提高10~150元,企业增加效益
7 500万元。全面完成了管局制定的木材售价指标,实现了木材销售效益最大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