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木材销售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对木材销售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伊春林管局木材经销督查办法》、《伊春林管局木材经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
通过对木材经销过程中每一个具体环节的全面督查,避免企业效益流失1 200万元。进一步完善措
施,利用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督查手段,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文
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相配套,配强人员,配齐设备。强化木材经销督查职能,加大对木材流通秩序的
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在《伊春日报》、伊春电视台公布木材经销监督举报电话,完善对举报
问题调查处理的程序,安排专人负责接听举报电话。
在各林业局木材科、贮木场、加工小区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突出
重点监督到位。全年对各林业局全面开展木材经销督查3次,专项督查7次。督查中对木材销售总量、
木材销售合同、木材缴库、直拨木材、木材竞价销售、包大户销售、大额优惠下浮木材价格等方面
进行了重点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单31份,提出整改意见86条,规范了木材经销秩序。理顺督查与
服务的关系,通过督查提高企业领导对木材经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查组提出的每条整改意见双
方签字认可,并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要求,达到了督查目的。有效堵住了效益流失的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