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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工作

财政专项工作


争取省转移支付补助。根据省有关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及时向省财政厅汇报伊春市财政
的困难情况,得到省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省政府给伊春市下达的2007-2009年转移支付补助比过去增
长77%,缓解全市财政困难状况。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财力,落实国家调资政策。按照国家有关
工资政策规定,2007年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同时落实森工系统在职和离退
人员的调资政策。在预算安排上,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财力,重点保证工资支出需要。针
对一些区(局)兑现本次调资存在财力不足的情况,充分考虑各区(局)分流人员、木材产量、职工
人数、企业盈亏状况等因素,制定市对区(局)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增加对各区(局)的资金补助,
保证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森工系统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争取省政法专项和装备补助资金3 570万元。
争取省财政厅将伊春市本级13个政企合一区政法装备纳入2007∽2009年规划当中,同时争取公检法办
案补助费实现零的突破。解决这些区(局)以前不曾享受到的中央和省许多优惠政策。争取国家地质
遗迹、国家级湿地保护、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42 917.94万元。支持大西林铁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
理、嘉荫恐龙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南岔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争取工
业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发展及企业移交学校补助资金3 971万元。支持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翠宏
山铁多金属矿开发建设、兴安新能源有限公司30MW太阳能电池研究开发等项目建设。争取农业专项资
金6 486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畜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和
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实行“一折通”。2007年,全市已通过“一折通”发放粮食补助
资金、综合补贴资金、五保户供养资金、村干部补贴资金等12项补贴资金共计9 259万元,补贴户数
90 570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积极落实成品油
价格补贴政策。为切实减轻石油价格改革对农林渔业、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积极争取
和落实上级的补贴政策,按规定标准及时拨付补贴资金1 756.6万元。支持扶贫开发工作。为改善贫困
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整村推进”工作,争取省财政资金996万元。全力支持农村剩余劳动
力转移工作。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19万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促进农村劳务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