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2007年,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首先,森工、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变动;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项目统
计;资产经营状况调查;资产损失申报;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流失查处;破产
清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其次,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资产
转让行为的申报和批准制度,强化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行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抓了10项工作,一、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二、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情况进行调查。三、建立地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开
展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四、组织相关人员与哈市物价局认证中心的同志共同对哈尔滨伊春大厦可移
动资产在原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盘点,为伊春市顺利接收哈尔滨伊春大厦做好前期准
备工作。五、积极参与全市小汽车核定编制工作。六、完成伊春木材加工厂不良资产回购工作。七、
积极参与伊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和债务的统计和调查工作。八、起草《伊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伊春林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九、完成林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
转让情况的调查、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十、完成哈尔滨伊春林产品木艺展销中心资产情况的调查、
取证和核实工作。 (夏金祥 张占山 迟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