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密切关注金融机构流动性,有效防范金融
风险。加大对辖内金融机构流动性与整体性风险监测力度,做到沟通及时,提示到位。制定下发
《关于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几点意见》,及时修订完善《伊春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处
置预案》、《伊春市金融机构支付挤兑风险应急预案》、《伊春金融证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等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同时,对银行机构风险评级基本要素进行量化监测和风险分析,提高
人民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力,发挥金融稳定预警作用。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风险
防范处置制度,与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建立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政府、监
管机构定期的信息沟通交流,促进金融稳定工作的信息化,使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工作始终占据主
导地位,收到良好的效果。针对总行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个别农村信用联社因此出现备付金
过低、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情况,及时向相关联社发出风险提示,采取同业拆借的方式,解决其
备付金过低的问题,避免支付挤兑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