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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巩固和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巩固和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印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持久开展案件防控工作的监管意见》,结合工作实
际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控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排查工作,提高案
件防控能力;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案件防范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化制度建设工作,严格执行
各项制度,确保无案件发生;进一步发挥内部稽核监督作用;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培育良好的
内控文化等七项具体监管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监管意见要求,统一思想、提
高认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对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提出5条监管意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银监会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信用社职工。二是高度重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行 “一把
手”负责制。三是抓好分类整治、案件高发部位、内部控制、案件问责等“四个”重点。四要
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案件查纠与防范相结合、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
部监管相结合、内部控制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五是通过制度制约,加强对高管人员和基层营业
网点负责人的权力约束。通过抓实抓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控制发案率、降低损失率方面
取得成效,确保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的实现。对铁力市铁力镇农村信用社
2006年末发生的储蓄代办员孙继峰截留储蓄存款一案进行调查,提出监管意见,要求农村信用
社加大案件防范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相同案件发生。同时督促农联社对7名相关责任人给
予纪律处分。 (刘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