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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资分配

企业职工工资分配


本市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211户,拖欠金额9.5亿元,涉及职工24万人,其中:
国有企业114户,拖欠金额9.12亿元,涉及职工22万人;集体企业96户,拖欠金额3 057万
元,涉及职工1.7万人;其他类型企业1户,拖欠金额385万元,涉及职工450人。在有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企业中,要求企业必须作出切合实际的偿债计划,督促企业限期履行
偿还义务。重点是偿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两类人员,即森工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和地
方企业的并轨人员。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并通报企业清欠工作进展情
况,定期对企业落实清欠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劳动者合法
权益。根据省政府对全省各地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要求,按照《最低工资规定》要求,
对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针对森工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偏低现象,就最低
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门调研,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
工资指导线测算要求,根据预期经济增长,物价指数,就业状况等因素,测算2007年企业
工资指导线的具体范围是:下线4%;中线7%;上线10%。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
查工作,扩大工种的覆盖面。在劳动用工年检中,把《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列入重点,使
一些企业主动办理了手册,使用手册的企业共200户。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
导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通过典型经验的推广,企业之间的互相交流
等方式,使实行岗位工资制的范围不断扩大,有1 383户企业实行了岗位工资制,占企业户
数的46%。在企业工会组织健全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推行集体工资协商谈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