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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督管理

广告监督管理


2007年,对全市73户广告经营单位逐户进行了检查。查出个别广告经营单位存
在制度不严,所发布广告手续不完善、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对存在这些
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整改,停止发布广告并依法处理。共注销不合格广告经营单位4户。在对
广告经营单位的检查监管中,着重整治了医疗、服务、医药、保健品、美容、医疗器械等广
告,对自设频道占用频道播发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的电台、电视台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规范经营行为。对屡次发布虚假广告的单位和广告业主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广告发布权。
在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整治行动中,从监测手段入手,重点对电视、广播、报纸进行全方面监
测。对户外广告随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年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69起,其中责
令改正20起,简易程序处罚案件32起,一般程序案件17起。2007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发展
到80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户。其中,媒介单位24户(电视台22户、报社2户);广告公
司26户,兼营广告企业18户,其他广告经营单位12户;从业人员339人。全市广告经营额615
万元,与上年同期上升了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