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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贯彻执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零售经营监管的通知》精
神。完善市场巡查制度,统筹合理安排检查任务,实行综合检查、有因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做到检查全覆盖,确保不设监管机构的地区、诚信等级差的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系数高药品的
监管。坚持外埠药品销售人员备案管理、药品购销记录审查备案等制度。实行检查、规范、处
理、回访的“四位一体”,改变过去发现问题多、立案少、只罚不管、整改效果差的状况。采
取分片、交叉、督察等办法,对全市274个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限期整改企业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