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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市辖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制定出9项管理制度和市辖区关于报销标准等各项制度。转发了黑龙江省卫
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全年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到15个市辖区,覆盖率达100%。召开由市辖区卫生局主管副局长、二
级以上(含二级)、省、市直属医疗保健机构院长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会
议,同时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的培训工作,有350名专(兼)人员参加了农村合
作医疗相关政策、补偿标准情况培训班。利用报纸、广播、宣传条幅、板报、公示板等
形式,走乡镇,进村屯,到农户,并在《伊春日报》上对新农合相关知识进行连载解答,
广泛宣传新农合的意义,共发放宣传单8万余张,宣传手册1.2万册,宣传条幅130个,农
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知晓率达98%以上。筹集资金,家庭账户筹集资金 261 915元,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698 440元,共计960 355元全部存入市财政专用账户,并且实行专户
管理,专款专用。审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偿。全市农村常住人口119 755人,参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为110 175人,参合率为92%,其中,铁力市参合人数64 526人,
参合率96%;嘉荫县参合人数28 188人,参合率90.1%;市辖区农民参合人数为17 461人,
参合率为90%。截至年末,已为71 486位农民核销医药费344.51 万元。其中,住院核销
4 991人次,补助261.98万元,平均每位住院病人补助564.67元,受益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