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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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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在市委、市政府、省消协和市工商局的领
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消费和谐”年主题,以伊春消费网站、宣传咨询、,发布伊
春消费警示等项工作为切入点,处理消费者投诉200余件,接待消费者来信来访220人
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