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检查
清真食品检查
2007年,市民族宗教局把清真食品检查工作纳入到全市民族宗教工作
系统的总体目标当中,并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对
开展清真食品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全市聘请了50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颁
发了《伊春市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证》。11月,市民族宗教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
与市伊斯兰教协会密切配合,深入到翠峦区、乌马河区、伊春区对市一中、伊春
区二中回族食堂,庆客隆、百姓超市清真食品专柜,以及部分清真饭店进行了抽
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