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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对上争取项目

民族地区对上争取项目


全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把扶贫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制约民族村
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和经充分论证的经济发展项目做为重点,申报少数民族发
展资金项目时,对新农村示范村优先申报,给予倾斜。2007年共争取省少数民族发
展资金60万元,用于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