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成份认定与更改工作
民族成份认定与更改工作
2007年初,市民族宗教局制定下发《伊春市民族成份更改审批办法》、
《伊春市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办法》,对审核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全年共为
673名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初、高中考生办理民族成份审核手续,落实对少数民族
考生照顾政策。6月上旬,市公安局、市民族宗教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到相关区,
通过查看档案、户籍资料、询问等方式,对民族成份与户籍资料不符的4名考生调
查核实。经查,4人民族成份更改违反了民族成份更改和考生民族成份认定相关规
定。当地纪委(监察局)已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杨 威 刘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