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生活有较大改善
人民群众生活有较大改善
确保了职工养老金、在岗职工工资和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发
放。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普调工资的基础上,将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在岗职工
纳入了此次调资范围,仅此一项区财政年多增加支出675万元,调资后职工月人均
增资330元。补发兑现多年拖欠的公检法干警和教师94年档案工资36万元,发放教
师课时补贴19万元。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通过各种渠道新增就业再就业1 398人,
新开发公益性岗位60个。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面已达到100%,2 516名城镇困难居民
纳入了保障范围,人均年补助1 200元,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此外还为所有低保户发放越冬燃煤1 280吨。扶贫解困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投入帮
扶资金53万元,启动扶贫项目120项,有60户特困职工在第四轮扶贫解困工作中实
现脱贫,脱贫率达到31%。在694名森工混岗集体职工纳入到省级养老保险范围的基
础上,有632名地方大集体职工纳入了混岗人员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