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市百户居民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 724元,比上
年增加714元,增长8.9%。工资及补贴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5 120元,比上年
增长2.5%,占家庭总收入的54.8%;增长2.1%。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 371元,比上年增加696
元,增长14.9%。全年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 815元,比上年增加2 157元,增长22.3%。
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26.1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79 418万元。为企业8 864名离
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80 669万元,养老金发放率为100%。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1.9万
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 476人。现有28.8万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收缴医疗保
险费17 841万元,支出10 930万元。全市年末共有13.5万名城镇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人均月补助95元,比上年提高15元。救灾、救济和低保资金到位率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人口数达11.1万人,参合率达到95%,参合覆盖率为100%。
全市收养性福利机构55所,床位1 610张,收养人员1 302人。其中,民办敬老院和福利院
12所,床位1 526张,收养人员1 297人。城镇服务设施300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47个。全年
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 403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6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