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
以稽查三项指标为牵引,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水平。一是把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
重点税源企业纳入检查范围,实施重点监控;二是在全市地税系统整合稽查力量,实施划片稽
查,共检查企业141户,入库查补税款162万元,入库滞纳金、罚款24万元;三是开展涉税违法
案件查处工作,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42起,已查结38起,入库查补税款4万元,入库滞纳金、
罚款5.02万元,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涉税问题,净化税收环
境。四是与公安、国税联合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加大案件协查工作力度,保证
协查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全年共稽查查补入库税款1 013万元,占税收收入的3%,入库滞
纳金和罚款183万元,占稽查入库税款的18%,上报典型案例6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