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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巩固和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巩固和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不断加强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实施《基层营业性机构负
责人交流情况台账》报告制度,动态掌握任职3-5年的基层营业性机构负责人交流情况,为进一
步完善银行业机构内控机制,有效防控案件风险奠定基础。同时,还组织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
头看”工作,对重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结合全国重大金融案件的特点,对全省已发案件的原
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内控制度建设、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等
具体措施,使银行机构的案件防控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实现零发案率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