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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粮食购销主体业务

推进粮食购销主体业务


2008年认定并向社会公布18户具备粮食收购贷款资格的企业,及时核定收购贷
款最高额度119 400万元。一是重点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和粮食加工企业的发展。截至12
月末,共投放粮食收购贷款28 450万元,收购粮食13.27万吨,其中:投放水稻收购贷款
24 100万元,收购11.7万吨,占整个贷款投放量的84%;投放玉米收购贷款3 500万元,收购
1.4万吨;投放大豆杂粮收购贷款850万元,收购0.17万吨。重点支持经营规模最大、效益好
的南岔粮库、铁力双丰粮库、九河泉米业、集佳牧业公司等企业。二是积极支持储备粮收购
工作,确保政策支持到位和资金及时足额供应。截至12月末,国家临时储备和中央储备粮收
购进展顺利,国家临时储备水稻任务9.2万吨,完成5万吨,已完成54%;国家临时储备大豆
任务1万吨,完成0.57万吨,已完成57%;完成中央储备粮轮换水稻1万吨,中央储备粮轮换
玉米0.47万吨,完成中央储备粮大豆任务2万吨。三是落实完成06、07年度收购粮食的销售
和贷款收回工作任务。2006年共发放粮食收购贷款20 728万元,收购粮食12万吨,贷款本息
全部按期收回。2007年共发放粮食收购贷款34 549万元,收购粮食15万吨,截至2008年9月,
粮食已全部售出,贷款本息全部按期收回。没有发生过逾期和挤占挪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