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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管理

劳动管理

就业再就业管理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依法促进就业的职能,统筹做好停伐后职工就业、城镇新增劳
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就业渠道开发进一步多元化。从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特色种养与
加工,绿色能源,冶金化工及矿产,招商引资,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灵活就业,发展职工家庭自
由经济及公益性岗位。2008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 393个,全部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
业家庭,实现劳务输出14 500人次。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春风活动、人才交流及民营企业招聘
活动、全省十大劳务输出品牌评选活动、举办《就业促进法》培训班、创业活动周、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月活动、第二次大型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等活动。为提高灵活就业人员
的就业稳定性,降低登记失业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008年,全市共发放灵
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6 141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 506万元;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7 620本;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1.9 万本,年检《再就业优惠证》102 653 本。为加大
小额担保贷款的清收力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担保公司、中国银行伊春分行联合下发《伊
春市清收逾期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方案》和《关于限期清收逾期小额担保贷款的通知》
(伊就联[2008]1号),明确了三方对小额担保贷款人员的资格审查认定和回收等工作的分工和负
责,促进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良性循环。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95%。2008年共发放小额贷款505
人,发放小额贷款1 009万元。加强就业资金使用情况管理。2008年全市使用再就业资金11 837
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741万元,职业介绍补贴33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 223万元,发放社
会保险补贴7 010万元,特定政策补助支出526万元。2008年,实现城镇就业和再就业52 365人,
城镇新增就业43 917人,领证人员再就业43 254人。“4050”人员就业9 680人,登记失业率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