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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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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入手,致力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完成“三年
劳动合同行动计划”,劳动合同签订率整体达到95%以上。全年完成常规监察用人单位3 150户。
加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共建立诚信评价档案1 850户;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征缴
力度,收缴保障金369.1万元,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
裁法》,加强重复访、集体访和非正常访问题的调处力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10件、6 000
多人次,办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