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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解决了森工混岗人员一次性安置问题。争取安置资金6.5亿元,对森工系统混岗
老知青和森工大集体职工进行了一次性安置,并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补建个人账户,纳入到养老保
险覆盖范围,共有近7万名老知青、大集体职工退休人员接续了养老关系,已有近3万人享受到养
老金待遇,实现了老有所养。2、解决了历史性拖欠工资问题。多次跑省进京,协调争取国家和
省的补助资金3.32亿元,补发拖欠工资4.86亿元,彻底解决了本市拖欠工资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3、解决了“要社保不要低保”问题。本市很多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大部分企业破产,多数人
员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参加养老保险,针对这种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向上反映情况,争取
政策,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并审批通过2 098人,基本上解决了本市未参保城镇集体
企业职工超龄人员的老有所养问题。4、解决了拖欠项目内养老金问题。对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兑
现的项目内养老金进行了补发,共为7.2万名退休人员补发项目内拖欠养老金1.6亿元。
(李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