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实施“五区别监管法”

实施“五区别监管法”


一是区别证照法。对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食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对已有证照的作为一般监管。二是区别风险法。对白酒、肉灌制品等风险较高的产品重点监管,
对大米、面粉等风险较低的产品一般监管。三是区别位置法。将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企业作为重
点监管,将边远林场、所的加工点作为一般监管。四是区别销售法。将销售范围较大的产品作为
重点监管,对只在本村、本林场销售的产品作为一般监管。五是区别诚信法。对曾有制售假冒伪
劣食品违法行为的企业和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企业重点监管,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作为一般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