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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
安全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针对春季食品安全的特点,以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
山特产品、食醋、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12类食品为重点产品,以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
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整顿食品安全秩序、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对食品
生产加工环节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城镇、农村、林场所食品小作坊,尤其是小豆腐坊、
小酒坊、小油坊、小酱菜厂、面包房、肉制品加工点等6类问题较突出、量大面广的食品小作坊
的监管,严格小作坊“三条规定”和“六项措施”;二是切实加强对已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
小作坊的监管,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公开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小作坊,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三
是加强对无证生产企业、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为农村消费者及广大群众的
饮食安全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