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用地行为
规范用地行为
针对本市经营性用地普遍采取批租供地问题,主要采取四步:第一步是实行一个停
止,两个一律,即停止经营性用地的租赁供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出让金收取一律实行收支
两条线;第二步是起草并制定《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于8月
1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以伊政发[2008]58号文件下发。第三步是广泛宣传土地有
偿使用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土地有偿使用的认知度。第四步是集中力量,利用两个月时间,通
过召开动员会、分局自查、市局检查的方式,对土地市场进行彻底清查。对建设用地使用出让金、
年租金收缴和闲置土地等重大问题进行彻底清查,使依法管地、有偿用地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
并成为自觉行动。截至年底,全市已收缴土地纯收益7 605.8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年租金征
收管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供地管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
住房用地管理意见》,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