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
2008年,全市失业保险工作,以失业保险促征缴、抓扩面、保发放工作为重点,进
一步强化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功能及作用。强化业务经办与流程,以优质高效工
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及落脚点,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便民、利民各项措
施落实。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企事业单位390户,参险人员12.1万人,其中新增扩面2 230人,失
业保险金征收3 466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101.4万元。国家、省充分考虑到物价上涨,给失业
人员生活带来的压力,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在原有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区196元调到
240元;县(市)区、局165元调到185元。9月份又由市区240元上调到280元;县(市)、区、
局185元上调到235元。并通过广播、报纸、电视进行宣传报道,明确要求各经办机构对2008年
享受失业人员进行调待补差,并按规定时限上报。把基金征缴做为失业保险的首要任务。高标
准、严要求,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及时征缴到位。把扩面重点放在中省直企业、事业、股份制
企业及新兴产业上,明确要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本辖区内企业事业、股份制及新兴产业进
行调查,掌握企事业单位职工参险情况,加大征缴扩面力度。2008年,新增参保户数19户。主
动同劳动监察、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搞好配合,对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经营状况,在岗职工人数、
下岗职工人数、在册不在岗职工等情况进行调查。在掌握全市职工实际情况后,核定参保人数
及缴费基数,为确保失业保险征缴计划提供详实数据,使应收缴的失业保险费不从源头丢失,
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积极主动协调地税、财政部门关
系,共同抓好失业保险征缴、发放工作。及时与地税相关沟通情况,提供详实失业保险费收缴
计划,定期召开有关人员碰头会,通过缴费情况,解决征缴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为失业保险
征缴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2008年,全市共有690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为确保失业
人员因失业而产生生活困难,及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促进再就业,缩短失业人员等待时期,从
失业登记到领取失业保险金10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