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计划生育管理

计划生育管理


2008年,市人口计生委重新制定印发了《伊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职责
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为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工作,明确工作责任,
市政府签状的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增加到16个。各相关部门立足全局,从本部门职责出发认真抓
落实,做到了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市卫生局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等级、孕情检测、孕
产过程管理等项制度。完善执业资质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进排卵药品实行
严格处方管理。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通报制度,与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
地公安派出所及时将人口出生、人口流动和享受计划生育奖扶对象信息的信息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市民政局加强对婚育登记部门管理和人员培训,严格把好婚育登记关,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婚姻、
非法生育现象发生,把计划生育纳入村(居)民自治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