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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服务社会

宗教界服务社会


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中,弘扬了宗教的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与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尽力去做利国利民的善事,响应政府的号召,按照宗教教
义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灾区、困难群众、失学儿童、孤寡老人
捐款捐物。在2008年5?12地震中,在三个市级爱国宗教团体的带领下,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
向灾区人民伸出友爱之手,举行了赈灾募捐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宗教界共捐款162 925
元,其中佛教35 209元,伊斯兰教10 595元,基督教117 121元。
(刘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