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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继续加强

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继续加强


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三情”教育和“兴安百面旗”系列教育活动,职工群众的思想
道德水准进一步提高。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共办理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提案、议案31件,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积极做好信访、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及区长专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70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实现了到省、进京上访为零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续4年通过了省级
“平安区”复核验收,连续5年被评为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标兵单位。不断推动
“五五”普法工作,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工
作,清真寺连续3次被授予省级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