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据公安部门户籍统计,2009年末全市总人口1 273 084人,比上年末减少
3 225人。其中农业人口176 585人,减少875人;非农业人口1 091 928人,减少1 832人;
未落户常住人口4 571人,减少518人。男性人口638 186人,占总人口的50.1%;女性人口
634 898人,占总人口的49.9%。全市人口出生率为5.5‰,人口死亡率为6.8‰,人口自然
增长率下降1.3‰。
人民生活。据市百户居民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 453元,比上
年增长8.4%;农民人均纯收入6 139元,比上年增长14.3%。全年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 777
元,比上年增长22.3%。
社会保障。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26.2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133 109万元,其中
“五七工”补缴47 762万元。年末离退休人员211 692人,发放养老保险资金202 852万元,
其中“五七工、家属工”发放7 722万元。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2.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
金人数44 987人(其中发放困难企业岗位补贴44 733人)。有54.3万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
保险,全年收缴医疗保险费18 384万元,支出14 449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达
11.7万人,参合率达到95.88%,参合覆盖率为100%。全市有13.6万名城镇居民得到最低生活
保障救济,人均月补助162元,比上年提高67元。救灾、救济和低保资金到位率100%。
全市收养性福利机构90所,床位2 110张,收养人员1 846人。其中民办福利机构48所,
公办42所。城镇服务设施350处,其中社区综合服务站207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0个,区
(县、市)服务中心5处。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 835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7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