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
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9年2月12日在伊春区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48名,经过与会人员的共同努
力,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任务,于2月14日胜利闭幕。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
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
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总结2008
年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讨论确定2009年
工作任务;补选了伊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会议听
取和审议《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伊春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伊春市2008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各项报告
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