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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2009年3月31日举行。会议以书面的形式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省十
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补选吴兵为伊春市出席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省
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伊春市小兴安岭生态功能
区建设规划》;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
森林生态保护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意
见、《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建
议意见、《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常委
会主任会议建议意见、《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财
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常委会主任
会议建议意见、《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常委会主任会
议建议意见;审议并通过《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前龙请求辞去伊春市人民政府副市
长职务的决定》以及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职干部1人1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