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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

公务员管理


一是公务员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省厅安排,将本市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
226名遗留人员进行公务员登记,并报省厅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对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变
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采集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公务员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对2006年以
来调入且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98人进行公务员登记。二是公开透明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
作。完善考官和考生分组及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使用手机信号屏蔽设备和监控设备、纪
检部门全程监督、考官集中入闱封闭管理、考生全封闭候考、利用监控设备对面试进行监督
等措施,提高了面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了面试结果的真实与公平,圆满完成120名考
生面试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员体检标准,取消1名体检不合格考生的录用资格。制定《伊春市
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组织用人单位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
会等形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认真考察,录用公务员32人。认真组织201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
用工作。对市直各单位编制和急需人才情况认真调查,提出本市2010年度招考工作意见。按
时发布招考公告,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全市39个职位报名1 126人。三是
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不断完善。会同组织部门对贯彻《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提出
明确要求,完成263个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考核机关和事业单
位8 565人,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人员,核发年度考核奖金,奖励520人。四是森林公安机构
人员过渡公务员工作稳步进行。为确保人员平稳过渡,在各项工作中努力做到严谨细致,通
过调研详细掌握了全市3 792名森林公安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为确保过渡工作平稳顺利,选
择友好公安分局开展试点,较好地完成了森林公安人员定编定岗、竞争上岗、信息录入等项
试点工作。针对本市森林公安机构人员较多、编制有限,考试录用过渡合格分数线较高的实
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建立“伊春市森林公安机构补充警力库”的意见,并积极向省厅和省
编办争取,将考试成绩在130—211分之间的人员纳入“补充警力库”,通过补充自然减员的
方式逐步过渡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