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
全年保障城乡困难群众14.8万人,对上争取低保费专项补助资金2.1563亿元,市级
财政落实匹配资金500万元,城镇保障线标准为221元/人·月,月人均补差标准为162元;农村
保障线标准年人均为1 200元,年人均补助标准为800元。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制定出台了
《伊春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全年全市城乡医疗共救助9 65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
金1 443.9万元,为406名低保家庭大学生(二表以上)补助81.2万元。为困难家庭配置廉租住
房7 209户,发放住房补贴资金2 566万元,为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发放春节
一次性生活补贴678.8万元。全市现有五保供养对象1 123人,集中供养419人,集中供养标准
提高到2 320元,分散供养804人,供养标准提高到1 72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37%。
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立减灾委,制定出
台《伊春市灾民安置预案》和《伊春市救灾捐赠应急预案》,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和减灾进社
区创建活动。全年共争取到位救灾资金877.5万元,落实口粮1 300余吨,救济灾民3.3万人次。
加大慈善工作力度,在全市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200余万元。市社会救助中
心全年共办理群众救助事项16件,发放救助金5万元,伊春、南岔救助站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
乞讨人员8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