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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检查监督管理

道路检查监督管理


开展道路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市各检查站设站情况及上路执法的道路检查人员持证
情况、流动检查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的纠正道路检查人员的执法不规范、不按规定佩戴道路检
查证件等行为。强化道路检查证件的办理工作,分别在伊春区八中设置考场,通过闭卷考试的
方式组织对全市办理道路检查证件的执法人员500余人进行考试,通过省政府道路检查管理办公
室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了道路检查证件。为理顺道路检查监督体制,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
市编办下发《关于明确道路检查工作管理职能的通知》(伊编【2009】37号),进一步明确各
县区的道路检查工作管理职能由当地政府法制机构承担,为本市顺利开展道路检查执法监督工
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