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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六四四”运行模式

深入落实“六四四”运行模式


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实现统一监管和服务,对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六种办件形式
进行分类管理:一是即办件,即审批程序简便,可即时或当天办结的事项。中心实行即收即办
制,即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在材料完备、真实、有效的前题下,即时予以办理。二
是承诺件,即审批程序复杂,需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事项。中心对承诺件实行超时默许制,即
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具“承诺件通知书”,在承诺期内办结,超出承诺期而又没有正当理
由未办结的审批事项,系统将自动默许审批通过,完成审批流程。三是联办件,即需要多个部
门进行联合审批的事项。中心在预受理、受理和办理全过程中实行首席部门负责制,即第一步
由主办窗口预受理,系统自动告知相关窗口,有关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审后向主办窗口
做出回复,主办窗口接到回复后根据是否具备条件决定是否受理,如具备条件,进行受理;第
二步首席部门受理,启动联办件程序,各相关部门按承诺时限进行审批;第三步首席部门办理,
首席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批办结。四是上报件,即本级部门不具有最终审批权的事
项。中心对上报件实行跟踪服务制,即窗口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转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打
印“上报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和进行协助办理。五是退回件,即依法
不予许可或申报材料不完备的事项。中心对退回件实行否定备案制和申请复核制,即经受理窗
口审核后,如不予许可,受理窗口必须出具“退回件通知单”并详列不予许可理由,中心对
“退回件通知单”予以备案。六是特办件,即需特事特办的审批事项。中心实行授权特许审批
制,即中心遵照授权特许的意见,按一事一定的原则,订制特办件流程,各窗口按已定制的程
序进行办理,办件结束,流程自动取消。为杜绝体外循环,设置了四个管理体系:实行专章制、
实行目标分值考核量化管理、实行行风测评量化管理、实行非税收入集中收缴。四个监考制度:
市纪委(监察室)在中心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中心内设考核督察科,实行市领导巡视制度、
实行审批事项社会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