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建设工作
基层建设工作
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贯彻实施中央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
落实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班子中的政治待遇问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经费、
设备得到补充。制定《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落实“三同”、“三簿”工作,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围绕维护农民利益,探索对村官进行考察
督廉、质询督廉、审计督廉工作,组织召开农村专项工作现场会,下发实施《伊春市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
业若干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和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发展
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涉钱、涉物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监控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
设。抓好伊春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试点,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佘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