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全市共有1 754户企业开展“创建”活动,39户企业成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工会积极联合劳动、司法等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妇
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据统计,全市537
户国有企业100%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覆盖职工23万人。在规范工会
组织建设工作中,强化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为基层工会办理资格证108个,市总工
会与62个基层工会签订了职工信访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