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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

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


通过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6·26”国际禁毒日活动、“蒲公英”
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宣讲活动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共举办普法培训班215期,参加培训人数
13 370人,举办演讲报告会35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20余次,召开各类法制宣传座谈会68次。
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化维权。市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出处警160次,处理案件61件132
人,警告8人,调解121起,刑事立案3起。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入住9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办
理法律援助3件,为贫困当事人减免代理费5 000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权法庭全年共审理207
起案件。在市、县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全市妇联系统接待来信来访558件,结
案率99%。组织召开全市妇儿工委全委(扩大)电视电话会议。与17个县区签订《伊春市实施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指标推进工作责任状》。协调各级党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内容
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全市共培训97课时,培训人数达2 640人。在五营区举办“美丽邂逅、
牵手金秋”鹊桥会,为300多名大龄未婚青年搭建了交友平台。新青区妇联帮助52对大龄青年
喜结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