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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武警消防支队

概况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个警种,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公
安消防保卫和社会抢险救援的双重职能,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军事化、专业化队伍。消防部
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
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卫国家经济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2008年10月10
日,武警现役消防支队班子进驻伊春,全市消防队伍真正实现了由公安体制向现役体制的转变。
2009年2月21日,大批官兵正式进驻基层大队,标志着伊春消防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
期。截至年底,伊春区、南岔区、新青区、友好区、铁力市、嘉荫县等6个基层单位为现役体
制消防大队,其他15个区(局)为公安体制消防大队。2009年,全市消防队伍共接警出动168
次,抢救被困群众141人;全市共发生城镇火灾事故60起,直接财产损失112.2508万元,与2008
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4.76%,直接财产损失增加了53%。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火
灾,连续4年没有人员伤亡的火灾发生,保持了连续24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记录。支队
被省政府评为“扑火先进集体”,后勤处被评为“后勤保障先进单位”。在全市“百企万民评
服务”活动中,支队在全市18个行政执法部门中排名第1,在全市52个行政审批部门中排名第5。
在市政府组织的各项表彰工作中,支队分别荣获“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政务公开
报送先进单位”、“政府督办事项先进单位”、“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市行政服务
中心红旗窗口”。友好大队被评选为2009年度“感动伊春”英雄群体。全年,现役消防部队共
有4人荣立二等功、29人荣立三等功、65人受到嘉奖,公安干警有7人立功受奖。支队有11个基
层单位、20名官兵受到总队党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