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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

消防监督


2009年,支队从政府、部门、单位等层面建立完善了“三级考评”体系。支队在
全国率先推行了城镇消防安全责任制保证金制度,对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考评更
具有可操作性;将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公安工作目标考评,实行季考和年考相结合,推动
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对社会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目标考评的同时,开展了“零火灾”
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典型单位评选活动。支队提请市政府出台了“七个必查、七个一律”的刚
性措施,提出了查封法、分片法、督办法、联查法、曝光法、错时法等整治火灾隐患“六法”,
创新了火灾隐患整治机制。在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总队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支队研究出台
了《伊春市消防监督便民惠民十三项措施》,就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限、改
革审批方式、完善窗口服务、加强社区服务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支队
先后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易燃易爆单位等12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场
所3 901个,督改火灾隐患5 024处。全市消防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50起,责令停产停业
单位196家,临时查封违法单位68家,行政拘留13人,消防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特别是通
过加大整治力度,使得长期以来困扰全市消防安全的“六小”场所火灾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