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处理
警情处理
2009年,依照《全省公安指挥中心暨110接处警工作细则》规范要求,进一步完
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职责和权利,做到接警迅速,处警得当,指挥有力,反馈及时。
全年共接各类警情58 140起(件),其中有效警情26 337起(件),在有效警情中,刑事案
件2 220起,治安案件6 283起,交通事故2 536起,火警322起,受理群众求助4 770次,其
他10 206起(件),承担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共出警160次,53车次,处置132人次。全年
汇接指挥调度大厅的主要路口,重点部位视频监控786处,比上年增加436处,对伊春、乌马
河、翠峦、友好、美溪区地理信息进行重新定位和标注,出警车辆安装GPS警用卫星定位系
统154部,对固定报警系统进行升级换代,完成154个报警点的换型改造,占改造量的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