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
设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促进司法公正的根本途径,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坚持与“服务
年”活动紧密结合,出台了《伊春市检察机关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明
确了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增强了检察机关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加强队伍素质能
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二是全面加强执
法规范化建设。在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
基础上,强化了内部监督工作,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的监督,不断完善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并实施了错案责任追究、无罪案件问责等制度和监督办法。人民监
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深化了市院对基层院的巡视制度。在2008年巡视5个基层院的基础
上,2009年对8个基层院开展了巡视,促进执法思想的统一和执法行为的规范。进一步探索完
善检务督察制度,市检察院成立了检务督察机构,对规范执法、办案安全、群众接待、警用
装备使用管理、检察风纪特别是“禁酒令”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促进检察工作规范有
序运行。三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和装备保障建设。按照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以目标管
理和绩效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
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坚持向信息化要效率、要战斗力。
在市院和21个基层院全部开通三级网数据、视频和语音传输系统的基础上,开通了全省首个
检察机关独立的网络传输平台,网络传输带宽达到6兆。进一步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
作。在全市11个看守所完成专用审讯室建设工作,并与检察专线网相联接。积极对上争取,
坚持勤请示、勤汇报、勤沟通,检察经费得到了一定保障。除市院机关外,21个基层院基本
达到了“两房”建设标准。
(王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