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减排
治污减排
加大污染减排治理力度,实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32份,制定
《2009年伊春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成9家企业临时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建立
12家企业环保档案,更换和发放排污许可证18家。在化学耗氧量减排工作中,重点实施减
排项目8个,完成COD新增削减量542吨。在二氧化硫减排工作中,开展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工程减少燃煤消耗,对11家企业进行燃木材剩余物替代燃煤锅炉的改造。严格控制增量推
行企业清洁生产,按照增产减污的原则,对24个新建项目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平衡。
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物增量,与各电力、钢铁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电力、钢铁行业月
报制度。对8家燃煤电厂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完成《关于燃煤电厂统计数据核查和节能减
排分析的报告》。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实行信息月报制度,乌拉嘎金矿、黑龙
江金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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