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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污染综合整治

流域污染综合整治


推进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6个项目都已完
成主体工程建设,3个项目已形成污染减排能力。实行行政区河流水质断面责任制,制定
《伊春市河流水质警戒及水质考核办法》,明确了治污责任和目标,组织实施了《呼兰河
(铁力段)综合整治规划》。通报了《伊春河和汤旺河水质状况及污染治理情况》,建立了
市级和县(市)、区级及重点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在全市实行了突发事件信
息定期统计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