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集中式居民饮用水得到安全保护,在全市进行了城镇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
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和重新划分工作,对13个县(市)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
报告进行评审。完成《伊春市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编制《城市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共争取列入优选项目29个,投资22 469
万元,备选项目11个,投资16 003万元。低空大气污染得到整治,加大炉窑灶改造工程的力
度,治理改造锅炉30台,拆除烟囱20根。排查浴池58家,对21家浴池进行限期整改,对19家
浴池进行了处罚告知。对全市进京机动车辆实施了黄色和绿色环境保护合格标志管理。声环
境质量进一步提高,高考期间,市、区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对城区环境噪声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施工工地9个,对违规施工单位进行了及时制止。创建安静小区5个。危险废物和辐射环
境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印发和启动了《伊春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
对全市26家医疗危险废物焚烧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对III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发放辐射安全
许可证26个,对26家符合要求的III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发放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安全转移废
弃放射源12枚。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引进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345万
元,用于铁力市、嘉荫县、南岔区、友好区生活污水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文明示范工程
建设。新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市级生态村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