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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


2009年汛期的6~8月,全市平均降雨量586.9毫米,是历年同期的1.5倍,最大
观测点雨量达773.8毫米。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本市大小河流、水库水位普遍上涨,出现多
次涨落,汤旺河伊新站最大涨幅3.51米。大西林河、兰新河等河流暴发了山洪,造成通往
哈尔滨的铁路中断2次。入汛以来,本市21个县(市)、区(局)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灾
害,其中美溪区、乌马河区、伊春区、友好区、南岔区等区(局)受灾较重。受灾林场所
(乡镇)219个,受灾人口12.31万人,进水房屋18 477户,倒塌房屋130间,转移人口1.58
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98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8.23万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6.22万公
顷、其中粮食作物5.71万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2.14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2.0万公顷,因
灾减产粮食12.65万吨,死亡大牲畜246头,水产养殖损失面积0.03万公顷、数量5 200吨,
水淹北药0.04万公顷,水淹木耳菌12 206.78万袋;停产工矿企业2个,铁路中断2条次、毁
坏铁路路基32.5米,公路中断100条次、毁坏林企路或通乡公路路基路面375.5公里,损坏
公路桥涵619座,其中桥梁142座、涵洞477座;供电中断6条次,通讯中断5条次;损坏堤防
91处、28.81公里,损坏护岸61处,损坏水闸12座,冲毁塘坝2座,毁坏防山洪截流沟40.31
公里,损坏灌溉设施18处,损坏机电井31眼,损坏机电泵站17座。直接经济总损失9.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