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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森林防火

概况


2009年,全市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度,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强调森林防
火实行“四长”负责制,明确提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问责,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开展宣传教育,进入防期,市防火办组织8个检查组到各地检查以新《森林防火条例》为主
线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形式上要求各地普遍开展“六进”活动,要求各地驻点干部必须以
“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深入到包点单位和场所村屯等防火神经末稍部位进行宣传。
2009年是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第一年,按照规划要求,全市共投入防火资金7 000多万元。森林
防火工作实现了年初确定的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无扑火重大伤亡事故的奋斗目标,森林
受害率控制在0.3‰之内;森林火情上报率达到100%;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8%,全年只发生
森林火灾6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5起,较大森林火灾一起(境外烧入)。